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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死了遗产继承(单身财产继承)

继承律师文集 2024年11月27日 04:06 122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单身死了遗产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单身死了遗产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失独单身老人无父无母,无老伴,一旦离世后遗产继承归谁?
  2. 农村单身汉去世后,土地如何处理?
  3. 不婚主义的姑姑突然离世,名下房产如何继承?

失独单身老人无父无母,无老伴,一旦离世后遗产继承归谁?

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兄弟姐妹先于失独者去世,可以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以上继承人都没有的,遗产收归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由民政部门或村委会管理。

为避免有继承权的亲属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发生纠纷,使得去世之人在天之灵不得安息,最好在生前就作出遗嘱对财产作出分配,并咨询专业人士,对遗嘱的形式、遗产的范围进行合法性的分析,以防遗嘱出现效力性的问题,并可以向专业机构申请遗产托管,保护财产不受侵害以及按照被继承人生前希望的方式去分配使用。

失独老人的遗产,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直接按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遗产最终无人继承,则依据法律归于国有或集体所有。

按我国法律,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是第二顺序继承,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父母的遗产份额。无父无母、无老伴的失独老人,如果他们有孙子女、外孙子女,由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其财产,否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财产。

农村单身汉去世后,土地如何处理?

农村单身汉去世后,一般是没有什么值钱东西可留下,记得一九八一年分田到户,那时候男女基本平衡的基本都能娶上老婆。

南方田地不多,一人都能分到5分到1亩田地,加上结婚生仔以后基本都是平均2至3分田地。以前80年代一个农村家庭基本都有几兄弟和姐妹,就算单身都会留给侄仔侄孙,他们也想继侄子作儿养作为日后防老,因为年老了,侄子侄孙都帮阿叔、阿佰解决生活衣食问题,南方人亲叔如爸,有的总好过老爸老妈。

农村单身汉估计没有什么财产留下,只使有额的财产,在世前他们都留遗嘱。

农村单身汉去世后,土地如何处理?

我来交流一下,外地外村是怎么处理的我没问过,不知道。我村这两年有5个单身汉先后去世了,刚经过的事,知道一些。通常有两种方法:

单身死了遗产继承(单身财产继承)

一、单身汉去世,没有任何亲人的。

由村委会决定全权处理。所有土地、房屋及宅基地收回归集体,负责殡葬。土地可重新发包给个人,承包费归集体。宅基地房屋,给予家庭人员多的需要的,经向上级土管部门申请审批,办理相关手续证件后使用。

二、单身汉去世,有亲属(本家族其他人员)、主要亲戚(如外甥),在单身汉失能、患病期间伺候赡养、去世后负责殡葬事宜等。

这样的情况去世者的房屋财产、土地等,自然就归伺候者了,村委会一般不加以干预。

我村这几个单身汉就是这样的处理的,有一个是本家族的侄子负责的。另四个都有本村的亲戚外甥们负责处理的一切事宜。村委会没有干预。

国家对于农村单身汉去世后,土地怎么处理,应该也有具体规定方法。对于农村这样的处理方法正确与否,咱也不知道,欢迎各位友友交流探讨!

单生汉基本都是80后90后00后最多,目前单生汉问题还在逐年增加,再三十年若是达到一亿单生汉事情就更是难办了,老龄化问题己是社会的严重负担,再三十年40后50后60后走了70后最多剩下一半,到那时中国己不足八亿人,八亿人其中若是一亿单生汉可以想一下社会是什么样呢?国家的负担又该有多重呢?。

我看这个问题慎早考虑为好,是否能停止外国食品和转基因粮食流入中国,如果真是这方面的原因三十年后情况更加严重,我们可以从百年来进行对比为什么567十年代的人男女能够平衡呢,说不定真与进囗食品和转基因粮食有关,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己被别人打了一场不流血的战争。

我们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只有充分利用好每亩土地搞好自己的粮食生产做好自己的食品供应,能让十四亿吃上自己的放心粮食和食品才能确保中国人囗的正常增长率。

请关注“三农”。

本案问答题在农村是现实的存在,作为单身汉也就是说无儿无女的范围内,属于“五包户”,则有堂弟(哥)等子女没有继承财产和土地权利。

土地属集体所有,作为单身汉去世后原有的土地,应执行村两委的安排。

(仅供参考)六安农汉笔

根据现在我国人口男女性别过大失衡,未婚率将进三四千万,造成终单身的男性越来越多。他不是同等一股年龄制,是由老,中,青不等数而产生。从全国大部份地区来看,分土到户是在上下两年间进行的。由于社会的发展不同,当时以单身汉户分配土地的很极少,1980年过后出生的人口至今就再沒有分配到土地。

就我处来说是在1979年下半年开始进行的,由于有些生产队干部队长依佔集体利益的保守思想而慢行,都将在1980下半年全部实行完毕,那时所参加分地的单身汉是很少,即使有都是极个别的,我们生产队就沒有这样的事例。

产生单身汉是由于在改革开放过后才逐渐产生而生,像現在我们村组200人口也就才有一个,都是不理事不诚实而造成的。现在已是50多点岁,而且他的地也还不少,是通过两弟兄分家所得的父亲和己出嫁了的么妹份上,合共就是三个人的土地,

致於单身汉自已有继承亲人的土地权,人是何地处是何地处分的地,土地就是何地处集体所有制的,是不允许用其它方法让别地处的人占有的。在农村哪怕是集体的土地,一旦分到户了,它的作用也是偏相可继承一样的所属财产,只要你这个人同处族中还有亲人,都是可以继承的权利,傍者是厅行的,除非是立有遗嘱规定。

若是沒有了其它致亲者,死亡后就该属於灭绝户了,土地的后部处置也不会是属于村组两级任何一干部所得,应归原地处小组所管理安排,因土地纯属是国家的,它已经是指定是该小组集体所有制土地,就不能属于小组

干部个人所有,村干部更其不用说了,村级机构是不可有权剝夺下级小组的土地的,除非是达到了灭绝组的状态。

不婚主义的姑姑突然离世,名下房产如何继承?

您好!

既然题主提到“姑姑”一词,说明姑姑的房产肯定存在继承人

题主姑姑没有结婚,假设也没有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下分两个方面:继承人范围、如何继承,分别做一个说明。

由谁来继承?

1.如果题主姑姑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

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有关法定继承人范围: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 如果姑姑过世的时候,题主的爷爷奶奶还在世,姑姑遗留下来的房产将由爷爷奶奶继承——爷爷奶奶是姑姑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 如果姑姑过世的时候,爷爷奶奶均已过世(假设祖父母也已经过世),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姑姑的兄弟姐妹(其中包括题主的父亲)继承房产。

如果再延伸一下,做一个不太尊重的假设:假设姑姑的兄弟姐妹中有过世的,则由过世人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如果姑姑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

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分得房产。

此外,如果姑姑有《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执行。

如何继承?

按照目前办理房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四种:

1.直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根据上述原则确定继承人之后,所有继承人拿着姑姑死亡证明、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中过世人的死亡证明、姑姑的房产证明、在世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与姑姑的亲属关系证明,直接去不动产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省钱——省去公证费。

2.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材料同上。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书,随后拿着这份公证书去不动产办理房产过户。

3.诉讼。

以上两种方式适用于继承人无争议的情况。如果有争议且无法调和,可以通过打官司的途径来解决。法院最终会出具一个判决书。继承人拿着判决书,再去办理房产过户。

4.调解。

调解同样适用于有争议的情况,但是继承人之间愿意经由第三方中间做调解。去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话会出具一个调解书。随后继承人拿着调解书去法院,法院会出具一个《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作用同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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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身死了遗产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单身死了遗产继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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