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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遗产的继承(继承法遗产的继承人是谁)

继承律师文集 2025年05月25日 10:43 5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继承法遗产的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继承法遗产的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亲人长期照顾老人,老人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
  2. 房屋遗产继承法,父母遗留的房屋被拆后重建能否认定为遗产?
  3. 民法典继承篇第三十二条司法解释?

亲人长期照顾老人,老人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继承权的,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的,能不能分得遗产要看赡养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而定,如果是丧偶儿媳或者女婿的,可以作不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法遗产的继承(继承法遗产的继承人是谁)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因人长期照顾老人,老人的遗产有继承权。根据我国遗产法规定,除非老人立遗嘱。将遗产当遗产给予某一个人时,长期照顾老人的亲属。就不一定能够获得老人的遗产。但是按照国家遗产法规定,也会将老人老的遗产,分一部分给长期照顾老人的人。

如果有法律手续,则可以直接产生继承权,没有法律生效的手续,这要通过老人赠与,遗嘱赠与等关系来实现,否则没有权利继承。在我国,孤寡老人的比例还是占领的比较多的,有很多子女不太孝顺,或者是根本没有时间去看望老人,导致老人长期都是孤身一人生活,如果亲戚照顾孤寡老人,但是亲戚不属于合法继承人,本身是不存在继承关系的,可以以遗嘱赠予的关系来实现

房屋遗产继承法,父母遗留的房屋被拆后重建能否认定为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已被拆除,实际上已经灭失了,当然就已经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了。利用原房屋材料新建的房屋能不能认定为遗产。在实践中,要看旧材料在新房屋中所起到的作用,如果旧材料是起主要作用的,房屋的价值主要靠旧材料来体现的,那么仍应认定为遗产,如一些有文物价值的古建筑;否则就不能认定为遗产了。与父母共同生活时新建的房屋能否被认定为遗产。这主要看新建房屋系共同出资还是子女单独出资。扩展资料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参考资料

民法典继承篇第三十二条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释义:

  【法律条文】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释义】

  本条规定了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公民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或者其全部继承人都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表示不接受遗赠,或者其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都丧失了继承权与受遗赠权,则死者的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此外,遗嘱中未加处分的那部分也属于此种性质的遗产。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在支付死者的丧葬费用、清偿死者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后,应根据死者身份的不同,确定遗产的归属。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个体劳动者、无业居民的,其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其遗产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遗产因无人继承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时,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要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这就是说,在处理无人继承的遗产时,如果遇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的情况,应当酌情分给其适当份额的遗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继承法遗产的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继承法遗产的继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继承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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