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房产继承(婚姻法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房产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法房产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狗是人类的伴侣,该不该享有婚姻法继承伴侣家产的权利?
这个问题,笔者认为狗是人类的伴侣,这一点不错。但是,那种认为狗享而婚姻法伴侣家产的权利,是极大的错误,也是不存在、更不可能。因为,狗毕竞是长了尾巴的牲畜,狗与人类是却然不同的两种动物。人类自从袁类的爬行,开始逐渐进化为直立行走,从而具备了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能力。人类经过数万亿年,祖祖辈辈的不断勤劳开拓、进取积累,以而蓄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以至发展成现代互联网信息化时代。而狗类不具备这些,狗只是笼物,只能是人类伴侣,不可能,也不能享有人类婚姻法继承家产权利!这是笔者的个人看法,敬请指教[祈祷][祈祷][祈祷]
这是哪个祖宗提出来的神仙问题?虽然最近把狗定性为人类的伴侣,但并不代表狗就可以与同人一样享有同等的权益,这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不是以狗为本的社会。
从狼被人类驯化之后,狗一直作为人类的帮手存在,早些年主要用于打猎和看家护院,后来随着社会的安定发展,偷东西的賊越来越少,农村、城市的狗更加倾向于宠物狗,而真正的、自然进化的犬类已经越来越少了。
而在我国,犬类的应用也是很普遍的,比如导盲犬、警犬、搜救犬、宠物犬、肉犬等等,它们的种类繁多,用处也不同。但不管怎样,狗就是狗,我们可以因为它的良好表现而赋予它一定的福利和权益,但并不代表它可以同人一样享受全部权益。
就拿继承伴侣家产这件事来说,狗是没办法独立生活的,而且从法律角度上讲,狗不具备自然人的言行能力,也就是说它根本不具备继承家产的资格。而狗在我国是无法独立生活的,大多数都依托于主人,虽然它算是人类的伴侣,但不能算作一个独立的个体,至于继承伴侣家产的权利,那就是痴人说梦。
不过,据说在国外主人可以指定狗来继承家产,但狗不主动享有继承家产的权利。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不假,但一个文明法制的社会,任何时候狗都不能和人相提并论。畜牲毕竟是畜牲,感情再好也不能上升到与人平起平坐的地位,不能作为家庭一员继承财产。
现在,社会上有个现象非常奇怪,贵狗而贱人。要知道,我们人与人才是同类,狗与狗是同类。偏偏有的人为了自己的狗,在街上因为一点小事,与发生争执的人大吵大闹,为了畜牲而伤害自己的同类,真是迷了心窃。把自己同狗划到一定类别里去了,得不偿失。人类永远是同类,狗类永远是狗类。人才过爱恋某一事物,很容易迷失自己的本性,忘了自己的根本。
你这问题我都没法回答[捂脸]世界上还不知道哪个国家有狗的继承法的!它继承了会处置自己的财产吗?如果不会受人的控制,那不是变相成为人争取利益的工具吗?估计这事成立不了[笑哭]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它终究不是人类,不是高级动物,在跟它相处的时候要防止被抓伤咬伤。
它只能算是宠物,一只狗,你想它继承什么。它懂什么,谁养它给它吃,就是它的主人。
新婚姻法双方离婚后孙子有没有权利继承爷爷奶奶都房子?
1、孙子能否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与《婚姻法》无关。
2、由于孙子不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无法直接继承也爷爷奶奶的遗产。只有在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儿子先于两位老人去世的情况下,孙子才可以代位继承,继承的份额为儿子应继承部分。
3、由于儿孙之间的血缘关系是割舍不断的,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的规定,即使是离婚后随母亲生活的孙子,也有权在儿子去世后,代位继承儿子应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房产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房产继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婚姻法中的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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