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纠纷管辖(不动产继承纠纷管辖法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动产继承纠纷管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不动产继承纠纷管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销户后还能打房产继承官司吗?
1.可以办理继承;
2.
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册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上面的条款,只要您是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又没立遗嘱,就可以打官司
房产继承权能否转让?
继承权是不能转让的。继承权是一种依附人身关系的权利,它与个人的人身不可分离。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这实际上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行使了自己的继承权,只是把继承来的一份遗产,再赠与别人的一种行为。
此时,继承人不是转让继承权而是转让的财产所有权。
当有下面的情况时继承权会丧失:(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法》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房产继承如何被告不出庭?
由于你爸没有遗嘱,所以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继承,因此,是没办法跳过你奶奶而直接继承的。
方法有两个:一是公证,一是诉讼。
如果公证对方不愿意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诉讼,即使被继承人即你的奶奶不出庭,也可以缺席裁判,届时凭借法院判决办理继承手续,但需要提醒您,你的奶奶是有继承份额的,除非她同意放弃,否则不能剥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动产继承纠纷管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不动产继承纠纷管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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