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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确权(继承房屋确权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律师文集 2025年02月24日 10:15 22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继承房屋确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继承房屋确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在遗产纠纷中怎么确权?
  2. 山东农村宅基地确权标准?
  3. 继承农村宅基地确权?

在遗产纠纷中怎么确权?

在遗产纠纷中确权,可以参考以下方式:

确认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确认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房屋确权(继承房屋确权需要什么手续)

确认继承原则。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等情况,均是确定继承原则的依据。

山东农村宅基地确权标准?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山东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标准是:必须是所住房子必须符合宅基地条件,就是户主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符合一户一子一宅原则;房屋必须是正常居住,而且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居住面积不高于宅基地规定面积,一般是不多于266.4平方米。

继承农村宅基地确权?

需要因为宅基地确权可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继承人可以在确权后合法地继承该块宅基地,获得自己的居住用地。
这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宅基地确权的实现也可以带动农村的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对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此外,宅基地的财产价值也会得到提升,进而增加农民的财富收入。
因此,对于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人而言,进行宅基地确权是必要的,对于农村社会的发展以及农民的权益保障都有积极意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继承房屋确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继承房屋确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农村房屋确权继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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