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遗产的继承(关于房产遗产的继承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房产遗产的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关于房产遗产的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亲和后母的遗产是怎样继承?
1,如果父亲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分配遗产份额
3,父亲的遗产包括他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4,可以参考《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房屋遗产继承的房产价格怎么进行评估?
遗产房房价评估,如果是协商继承,可以由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确定房价,也可以共同委托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委托评估时会有评估费用。可以委托当地物价局、房管局或国地局的评估机构评估。如果是到法院诉讼,一般由当事人共同委托评估机构或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老一辈留下来的房产超过20年还能继承吗?
按照我国继承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
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后2年之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或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时效处理。
继承人因遗产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即使继承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犯,或者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时间未超过3年,继承人也不得再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你!!
您好!
其实题主提到的,这是两个问题。
- 从遗产继承诉讼的时效上来讲,有三个重要的时间点:六十天、三年、二十年。
- 从老一辈留下来的房产继承上,不受时间限制。
以下分别就这这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遗产继承中涉及到的诉讼时间节点
遗产继承中涉及到的诉讼,归根结底还是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这里涉及到三个重要的时间点:
1.六十天。
依据《民法典》中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也就是说:如果涉及到有遗嘱、并且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不是法定继承人的,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在知道这件事之后的六十天之内(《继承法》中规定的是两个月),必须做出接受表示,否则视同放弃。
所以,如果是属于遗赠性质的遗嘱继承、超过了这个时间点没做出接受表示,而又想得到财产,就没办法了——无法再提请诉讼——视同主动放弃。
2.三年。
在最新《民法典》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简单解释就是:
如果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从这个时间点开始算起,在3年之内要提请诉讼。如果超过了3年,就不能再提请诉讼。除非有特殊原因(例如,得知之时患病无法提请诉讼)。
另外提示一点:
之前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上,《继承法》规定是二年,而2017年颁布的《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所以就产生了模糊:到底是以哪个为准?是以总则为准,还是以《继承法》这个“细则”为准?
这次在《民法典》中做了统一:按照三年执行。
3.二十年。
还是依据上述一百八十八条。
如果发现自己利益受到侵害了、超过了20年都没有提请诉讼,将不能再提请诉讼。
那么,针对2、3这两种情况,如果超出时间点要求、无法诉讼了怎么办?
这时候,只能按照有关继承的法规要求执行——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么?
房产只要属于去世人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就能被继承,不受时间限制。除非房产(财产)灭失了。
先举个例子:
假如继承人继承的是房产是老家的房子,而继承人又已经不属于集体成员。老人留下来的老宅子倒塌了。这时候,继承人就没办法再继承了——属于遗产的老宅子“没”了,而继承人又没有权利使用宅基地。所以,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无从继承。
在任何一项关于涉及到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上,都没有、也不可能用时间作为限定继承的条件:不能说“我们家的财产,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不算我们家的了。”
需要分几种不同情况:
1、如果是需要进行遗产分割或确权,那么属于物权行为,不适用诉讼时效,也就是没有诉讼时效限制!
2、如果是遗产继承中的侵权行为,那么适用《民法总则》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并适用诉讼时效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
3、如果遗产继承中涉及第三人撤销之诉,那么适用6个月的除斥期间。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从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可提起撤销之诉。该六个月期间,是指自然日,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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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房产遗产的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房产遗产的继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遗产继承房产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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