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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是必须的吗(继承公证是必须的吗怎么办)

继承律师文集 2025年03月16日 01:34 16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继承公证是必须的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继承公证是必须的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放弃房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放弃房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您好!

不得不说,按照目前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办理继承,尤其是继承人不能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题主遇到的这种问题,很现实,甚至还有很多继承人移居海外、找不到等情况,更麻烦。就题主两个问题先给出结论,随后说明:

  • 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
  • 不存在二十年未办理继承手续就不能继承的情况。

放弃继承权公证

首先需要说明一点:放弃继承权,是不必须公证的。但适用情况是: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着办理机构的面签订书面放弃声明。

继承公证是必须的吗(继承公证是必须的吗怎么办)

继承人分散在各地,无法全部到场,在某继承人同意放弃的情况下,可以不到场办理。那么,就必须需要有一个可以证明本人主动放弃的凭证。

这个凭证,单从书面资料或者音像视频等角度,不足以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能判断这类材料是不是本人书写的(例如,如何证明是放弃人本人书写的)、是不是主动自愿的(即便有视频),而且也不会花时间去审核。他们要的是一个由国家公信力机关出具的证明,这样的话不用担风险。

所以,在继承人不能全部到场的情况下,就需要放弃人在当地公证处办理一个放弃继承权公证。

不存在不办理继承、过期就不能继承的问题

最简单的逻辑是:本来就是自己的家族财产,只要家产还在,就没有有效期一说,不能说“过了期,财产就没了”。

题主提到的二十年,其实指的是民事领域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继承纠纷也属于民事范畴,所以适用于二十年这个期限约束:如果超过二十年没有继承,那么,即便有争议纠纷——没有遗嘱,就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执行;有合法有效遗嘱,按照遗嘱执行,不得抗辩。

当然,这个“二十年”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延长的,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再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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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的话,法定继承人包括直系父母、子女、配偶,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不需要单独做放弃继承公证,因为你们商定的继承人去做继承公证的时候,放弃继承人也必须要签放弃继承声明才可以,只有放弃人、继承人都在相应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出具《继承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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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作出意思表示,是并非一定要进行公证的。

但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办理权证过户,那么根据现在大部分不动产部门的规定,可能需要放弃继承相应份额的人出具相应的公证材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继承公证是必须的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继承公证是必须的吗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继承必须出具公证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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