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程序(股份遗产继承程序)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遗产继承程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遗产继承程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遗产继承最简单的方法?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简单是第一种。
正规手续,到当地公证处走一个继承公证,公正到继承人名下。再到房管部门进行过户,领取继承人名下的产权证书。
第一步,走继承公正时,所有继承人到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去世父母的房改小表,上面有家庭成员履历表,是证明所有继承人的最好证据。
没有最简单的方法。只要是继承就很麻烦。不管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不过相对来说,遗嘱继承比法定继承要简单一点。
遗嘱继承需要被继承人自己手写淑棉的遗嘱,如果不会写字,需要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或者找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程序很复杂。如果不立遗嘱,那就等死后由法定继承人进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如果协商不成,还得去法院起诉。
遗产的继承人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文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文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场的继承人的顺序应该是第一,应该是自己的老婆,第二应该是自己的子女,第三应该是自己的父母的死,应该就是自己的姐妹兄弟,第五,那就是自己的爷爷奶奶,也就是自己的叔叔伯伯他们,这就是一场的继承人的顺序,一般农村人继承全部都是按这个顺序来继承的,比较合理
继承去世亲人的财产的手续到底有多么繁琐?
您好!
确实比较繁琐。繁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 材料繁琐。
- 办理机构不遵照规定执行,人为制造繁琐。
- 继承人之间相互制造繁琐。
我们抛开继承人之间制造的繁琐,拿一个最简单的家庭结构举个例子,看看继承应该怎么办理、其中的繁琐在哪里:
独生子女家庭,祖辈均先于父母过世。父母过世了,孩子打算把父母的财产继承到自己名下。
这种家庭结构,按理说很简单:家庭关系非常简单,不存在多人继承的问题,就一个继承人,更不会存在争议。
办理步骤上存在的繁琐
第一步:确定继承人范围,相互之间商议好各自继承份额。
上述示例中,不存在这个问题,很简单。
第二步:准备材料。
办理继承手续,需要准备四大类材料:
-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这个比较简单,用继承人的身份证即可。
- 财产证明。例如,要继承父母房产,就要准备房产证;要继承父母存款,就要拿出存折、银行卡、存单等有效凭证。这一点相对还比较容易。但是,如果万一没有(例如父母买了房子、但是没下来房产证即过世),就会比较麻烦。
- 死亡证明。这一点特别麻烦——不仅仅要父母的死亡证明,要拿出父母所有法定继承人(示例中,涉及到的是第一顺序)死亡证明。父亲过世了,就要去找爷爷奶奶去世的死亡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要证明自己确实是父母的亲生子女,父母确实是合法夫妻,以此来证明自己确实属于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此外,有遗嘱的,准备好遗嘱。但是,无论有无遗嘱,以上四类必备。
而这些材料分属不同的管理机构。这时候,繁琐问题就来了——能开出来的,要花时间跑很多地方;开不出来的,就得想“歪招”了……
第三步:办理继承手续。
办理继承手续,与财产类型有一定关系。拿最常见的房产、存款举例:
- 如果是继承房产。政策规定是,所有继承人拿上上述材料,直接去房产登记机构办理即可。但是很多登记机构不给办理,要求继承人必须得有个公证书、判决书之类的凭证才能办理。这属于办理机构违规操作、故意制造繁琐。
- 如果是继承存款。政策规定是,如果本金不超过1万元(银行可自行调节上限至5万元),继承人可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办理支取、销户;如果超过额度限制,就必须要凭公证书、判决书等凭证来办理。所以,继承人又得先去办理继承权凭证——跑公证处、或者打官司。
第四步:办理过户登记。
这一步反而比较简单。上面流程走完了,等时间就是了,把去世亲人的财产过户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现实中的一些举措和问题
自《继承法》实施以来,可以说上述问题延续至今。期间,稍微有点便民的规定,主要两条:
- 一个是房产继承取消强制公证。但是,取消强制公证,并不能省却办理继承手续的繁琐问题——你怎么办理公证,就怎么去房产登记机构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一样不少。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可以不用缴纳公证费。
- 另外一个,就是上面提及的关于银行存款的继承手续简化。但是,存款本金不能超过限定额度(1-5万)。一旦超过了,不能直接办理,必须要先去办理继承权凭证才行。
有些地方确实意识到办理继承手续的繁琐问题,做了一些地方性的规定,例如若被继承人过世的时候到达一定年龄,是不需要祖辈死亡证明的。但是,这些举措因地而异。
2019年底人社部发出声音,拟取消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采取“告知承诺制”。这确实是一个大幅减少办理繁杂的方式。但是,两年过去了,尚未听到落地的声音。
如果存在多位继承人,即便继承人对继承无异议,即便有遗嘱,在办理继承手续,也要求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或者公证委托。但是,万一人来不齐怎么办?等等一系列现实操作问题,都会导致继承很繁琐。
有时候人们会调侃:还不如对继承有争议呢。有争议了,直接去打官司,啥程序也不用走。这无非是一种无奈的说辞而已,过程也不会简化多少,还心累。
最后提及一句
以上所谈及的问题,普遍存在。但是,繁琐归繁琐,不能作为“要求父母生前就把财产给到子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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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遗产继承程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遗产继承程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遗产继承股权交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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