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房产的继承(共同共有房产的继承权如何划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共同共有房产的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共同共有房产的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产权继承共分共有什么意思解释?
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家庭财产是共有的,合伙的财产是共有的。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具体来说:①按份共有的共有人按自己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合伙企业的盈亏对内都是按照当初出资的份额来享受或承担。②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协商一致进行,如不能协商一致,按照份额占一半以上人的意见处理,但处理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共有财产的权利,但优先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就丧失这个权利。 (2)共同共有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主要形式是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如房屋、家具、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等。对这些财产每个共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区分。
继承父母的遗产,例如房产,产权在个人名下,算不算夫妻共有?
您好!
这个不一定。是否属于继承人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与继承方式有关。
目前的继承方式上,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情况下
法定继承,意味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做出过遗产继承的个人意思表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继承情况下
遗嘱继承,又会区分两种情况:
1.遗嘱中指定了“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在生前,只将留下来的遗产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下来之后,仅算作其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这是遗嘱继承相对与法定继承来讲,最为灵活的一面——可以指定继承人、可以指定给继承人个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写遗嘱的时候,没有特别指明仅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均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依据,除了《继承法》之外,在现行《婚姻法》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解释: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以上标识部分——第十七条(4),即对应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中未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第十八条(3),对应遗嘱继承中、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
您好,我是杭州张律师,让我来解答一下您的这个问题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有一条就是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无其他约定。那么原则上继承父母的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仍然属于夫妻共有。
那么什么情况下有例外情形存在呢?就是说遗嘱或者是赠与的这个合同当中明确约定,该财产仅归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所以简单来说就是,如无其他例外约定,那么原则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有特殊的赠与一方或分配给一方的约定,那么该财产为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关注我,学习更多房产法律知识~
你好,我是社保百晓生。
如果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属于法定继承的情形,一般来说不论房屋是否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姻法明确规定继承财产的归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按照中国人的生活习惯,一般的父母是没有立遗嘱的,或者因为意外或生病突然死亡来不及立遗嘱。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父母去世后的财产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如果取得遗产的时间,也就是父母去世的时间均在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话,这个遗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登记在一人名下,也不能改变共同财产的性质。
第二,如果有遗嘱明确了只由一方继承,则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关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遗嘱继承的效力是在法定继承的效力之上的,法律保障遗嘱人对其遗产进行自由分配的权利。所以,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第三,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属性
为避免纠纷,夫妻双方也是可以平等协商,以书面协议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欢迎点赞、转发!
如果父母去世前,明确表示将房产给你一人继承,则属于个人财产,相反,没有明确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姻法》第十八条 (三)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如果父母没有明确给夫或妻一方的意思表示,房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视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更多法律小常识,欢迎关注杨伟伟律师,欢迎点赞、评论和转发哟[耶](原创回答)
您问题不是很清楚,是父母房产登记在父母一方名下是否属于父母一方个人财产?还是您继承后登记在您夫妻一方名下是否属于您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现我们一一分析。
一、父母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1、房屋是父母一方结婚前购买的,没有书面赠予协议,一般属于登记人名下个人财产。
2、房屋是父母结婚后购买的,如果购房款是父母一方婚前财产购买,房屋登记在买受人名下,属于买房人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过后财产购买,且父母没有婚内财产协议,即使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均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
二、继承后登记在一人名下。
1、法定继承。继承人是基于法定继承,如果继承人夫妻双方没有对继承财产做特别书面约定,即使登记在继承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遗嘱/遗赠继承。遗嘱没有明确规定遗产只归继承人一人所有,且继承人夫妻对继承财产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登记在一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共同共有房产的继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父母子女共同共有房产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