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二顺序继承人什么情况下可继承?
您好!
法定继承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不了。
题主描述中提到了父母、配偶、子女,说明三类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健在,那么就不会涉及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法定继承问题,即便其中某人放弃继承权。
从依据上,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适当延伸一些知识点:在什么情况下,即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可以继承?
会发生在两种情况下:
第一种情况:遗嘱继承。
从优先级上,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
如果去世人生前留下过合法有效遗嘱、指定了某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那么将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忽略法定继承顺序。
第二种情况:转继承。
这种情况的产生有前提条件,举例说明。
假设父亲去世。
父亲去世的时候,爷爷奶奶还健在,父亲有多个兄弟姐妹,且父亲去世前没有遗嘱。
首先,爷爷奶奶会法定继承父亲的部分遗产份额。
随后,爷爷奶奶过世。爷爷奶奶继承下来的份额部分,将由他们的子女法定继承。这时候,父亲的兄弟姐妹,就可以作为爷爷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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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只要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存在,哪怕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只剩一人,就轮不到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而且如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都不存在了,但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即子女的子女)存在,也轮不到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总之只是在沒有任何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代位继承人,或者虽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或代位继承人存在,但他们全部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轮到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或他们的代位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结合本题,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存在,仅是其中的父母方放弃继承,那么是轮不到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的。原父母放弃的部分由第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当然如果虽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由于各种原因,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给第一顺序以外的人(含第二顺序)继承,另当别论。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遗产由谁继承?
您好!分三个方面说一下:
1. 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均没有,但是他们的子女(生子女、养子女,不包括继子女)有在的,可以代位继承。继承顺序上,依然先看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有上述类型的子女,有的话就不涉及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再看第二顺序继承人子女有无情况。
2. 如果上述说的子女也都没有,房子就充公了,其他人都没有法定继承权了。
3. 继承份额。这里说的是代位继承人可继承的份额。如果存在1中说的情况,注意,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份额,而不是房子全部!举个例子,爷爷有三个儿子,有一个孙子是老大家的,老二老三均无后代。如果爷爷去世之前大儿子去世了,去世之后老二、老三也去世了,全家就只剩一个孙子。那么,孙子只能继承他父亲应继承的份额,即1/3的爷爷的遗产。
最后,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前段时间有个判例,伯伯是孤寡,侄女一直照顾伯伯到养老送终。最后法院判的结果是侄女能继承1/3,剩下的充公。
否则不能继承。
二,因为他们都不是继承法所规定的合法继承人。
三,代位继承只存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死亡,
并且只能是晚辈直系血亲。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法定继承人继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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