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继承(房产赠与继承)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赠予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赠予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1、房产赠与是指赠与人在其健在的情况下,将其房屋产权赠送给亲属或朋友;
2、房产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过世,其具有权的直系亲属通过正常的法定程序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3、另外,房产赠与和房产所收取的费用也不同。
3.1、继承过户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
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100以下(含100)5
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
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
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
710000以上部分0.1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发生的时间不同,接受财产的主体不同,继承的主体为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权利或者是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赠与的主体为赠与人自愿指定的任何受赠人、适用的税费规定不同。
房产赠送与继承有什么区别?
房产赠送和继承在法律上是两种不同的方式,具有以下几点区别:
1. 赠与和继承的主体不同。赠与是在赠与人还活着的情况下,主动将财产赠与到某个人名下。而继承则是在继承人(如子女)某一方死亡后才开始执行遗产继承程序,获得遗产。
2. 赠与和继承的产生时间不同。赠与是在赠与协议签订并交付财产后,立即生效;而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生效。
3. 赠与和继承所涉及的财物范围存在不同。赠与是针对特定的财产,由赠与人主动将财产赠与到某个人名下,财物范围是明确的。而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全部遗产的继承权,不涉及特定财产。
4. 赠与和继承的法律后果不同。赠与成功后,所有财产权益根据赠与协议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无权再行使与该财产有关的任何权利;而继承成功后,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所有权,并可以行使相应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房产赠送还是继承,在法律上都存在严格的要求和程序,如赠与协议或遗嘱的起草和执行、税务方面的处理等。如果您有关于房产赠送或继承的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的人员获取更加详细的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赠予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赠予继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继承房产赠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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