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办理流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继承办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屋继承办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人去世了,怎么继承房屋?到什么部门办理继承房屋和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人去世了,他占有的房产份额就会涉及到继承问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由遗嘱上的指定继承人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一般情况下,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二、办理继承房屋手续的部门,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必须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现在已经取消这个规定了,节约了许多费用。
三、需要的手续是这样的。
(一)遗嘱继承的。
带好不动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未经公证的遗嘱。登记人员由于无法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可能会要求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到场确认。那这和办理法定继承提供的手续就一样了。
(二)法定继承
带好不动产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说明: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是这些材料。比如医院的死亡证明,公安局的死亡证明,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等。死亡年代久远的,也可以由村居委出具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是指,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明,出生证等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如果办好了继承权公证的,或通过法院解决继承权纠纷的。那就只要带好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动产证,继承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办理继承登记了。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被继承人,对于房产的继承是否有争议,如果大家都能够协商一致的话,就比较好处理,如果协商不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判决来确定各个继承人之间的份额,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决的结果去过户房产。
另外,如果继承人有遗嘱的话,那要看大家对于遗嘱是否认可。如果继承人对遗嘱认可,无异议时。那么就有很多方法供选择。
1、房产登记窗口直接办理遗嘱继承过户
2017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各房产登记窗口可以直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当然前提条件是各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认可遗嘱。不过因该《规范》才开始试行,至于各房产登记窗口具体实施如何以及操作的成熟度、掌握的尺度如何还不清楚。
2、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3、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继承
去法院起诉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大家都对遗产没有争议,那么,只需要去法院走个流程,关键是要获得判决书这样的司法文书,好拿这个去办理过户手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大家确实有争议,那么需要法院来进行判决,这种情况可能耗时会比较长。
总之,对于房屋这种不动产的继承还是比较复杂的,而且现在政策还是不太统一,所以,每个地方的房屋管理部门的要求可能会有稍许差异,建议大家还是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之后再办理。
房产人去世,怎么继承房屋?到哪里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房屋的所有权人去世, 应办理继承的转移登记,继承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二、如何办理?
- ①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
- ②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 ③因继承财产发生纠纷的,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三、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办理方式不同,提供的材料也不同。办理继承的过户登记,已经不再强制公证。
(一) 愿意公证的,当事人提供相关证件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人持经公证的证明材料(公证书),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测绘图,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继承过转移登记,登记部门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好。
公证的好处在于:一是程序简单。公证后办理转移登记,不需要全部继承权人到场,房屋由谁继承,谁去办理就可以。二是节省时间。办理公证时提供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不需要再提供给登记部门,登记部门依据公证书的证明办理,节省查验核实材料的时间。
经公证后办理继承虽然方便快捷,但是需要缴纳公证费。
(二)、不愿意公证的,提交的材料比较多,程序繁琐,登记人员需要时间调查核实材料的真伪,办结时间相对要长一些。
不经公证,办理继承转移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丞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维承权的声明。
-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 6、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的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
- 7、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遗赠协议。
- 8、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 9、申请人填写的书面具结书。
登记机构受理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登记部门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
核实完毕后,申请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登记机构还要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登记机构才记载于登记簿,给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证。
不经公证的继承登记,程序繁杂,办理时间长。好处是节省公证费用。
(三)继承人之间因继承财产(房屋)而引起纠纷,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当事人持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调解书或判决书),提供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到不动产登记申请过户转移登记。
总而言之,虽然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即使不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即已取得物权。但是,物权法规定,因继承或因生效的法律文取得的不动产,处分时须先登记。简单的说,继承的房屋想抵押或卖掉,必须先办理继承的过户转移登记,才可以办理其他相应的登记。
我是@竹影的闲聊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解答有不当之处,欢迎大家留言指正有,期待与您一起交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继承办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继承办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继承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