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不动产权继承流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动产权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不动产权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动产继承后不卖的话如何继承?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
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1、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动产,不动产都是继承的载体。但两者交割各有不同。动产以把钱,物交到继承人手中,继承即成事实,并宣告结继承结束。
不动产则不然,只有在不动产权证上变更权证所有人姓名后即去掉被继承人姓名换上所有继承人的姓名(权属有两种,即无明示各人的份额,叫共同共有。如明确各人的份额,叫按份共有)。
如继承后不出售,就釆用上面的方法。如出售,继承者都到交易市场,办理出售手续,按份领取税后的交易额。这就是不动产继承后出售或不出售所须进行的步骤,读点法律,涨点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房产人去世了,怎么继承房屋?到什么部门办理继承房屋和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人去世了,他占有的房产份额就会涉及到继承问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由遗嘱上的指定继承人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一般情况下,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二、办理继承房屋手续的部门,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必须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现在已经取消这个规定了,节约了许多费用。
三、需要的手续是这样的。
(一)遗嘱继承的。
带好不动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未经公证的遗嘱。登记人员由于无法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可能会要求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到场确认。那这和办理法定继承提供的手续就一样了。
(二)法定继承
带好不动产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说明: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是这些材料。比如医院的死亡证明,公安局的死亡证明,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等。死亡年代久远的,也可以由村居委出具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是指,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明,出生证等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如果办好了继承权公证的,或通过法院解决继承权纠纷的。那就只要带好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动产证,继承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办理继承登记了。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被继承人,对于房产的继承是否有争议,如果大家都能够协商一致的话,就比较好处理,如果协商不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判决来确定各个继承人之间的份额,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决的结果去过户房产。
另外,如果继承人有遗嘱的话,那要看大家对于遗嘱是否认可。如果继承人对遗嘱认可,无异议时。那么就有很多方法供选择。
1、房产登记窗口直接办理遗嘱继承过户
2017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各房产登记窗口可以直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当然前提条件是各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认可遗嘱。不过因该《规范》才开始试行,至于各房产登记窗口具体实施如何以及操作的成熟度、掌握的尺度如何还不清楚。
2、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3、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继承
去法院起诉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大家都对遗产没有争议,那么,只需要去法院走个流程,关键是要获得判决书这样的司法文书,好拿这个去办理过户手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大家确实有争议,那么需要法院来进行判决,这种情况可能耗时会比较长。
总之,对于房屋这种不动产的继承还是比较复杂的,而且现在政策还是不太统一,所以,每个地方的房屋管理部门的要求可能会有稍许差异,建议大家还是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之后再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动产权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不动产权继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不动产继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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